昨日,有臺灣媒體稱,廣東深圳一名男性官員李某山猥褻一名酒店男實習生引起公訴,后在李某賠了18萬元新臺幣后和解。經了解,昨晚,經深圳龍崗街道辦證實,該處確有一名副書記名為李平山,日前人在臺灣,但他與臺灣媒體所言涉事官員是否為同一人尚有待確認。
涉猥褻,賠償18萬新臺幣和解
昨日15時,臺灣TVBS電視臺在其官微發布消息稱:廣東深圳一名李姓男官員,19日到圓山飯店參加酒宴,藉著酒意,對長相俊秀的男實習行李員出言猥褻,更把被害人拉進廁所企圖性侵。行李員用力掙扎逃出后,起訴李姓官員。李姓官員賠了18萬臺幣,和男實習生達成和解,檢方則處以緩起訴3年。網友@港臺二哥轉發了這條微博并評論稱,李姓官員是“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辦副書記李某山”。
根據網上所傳臺灣TVBS電視臺新聞視頻,涉事官員是出外抽煙,借著酒意騷擾男實習生。李某山以忘記包廂號碼為由,要男實習生帶路時將其拉進男廁,稱“我有的是新臺幣”,伸出咸豬手觸碰對方重要部位。男實習生大喊稱“我不是同性戀”,掙扎逃出后通知主管,調閱監控視頻,去李某山下榻酒店交涉。事后,李某山回應稱因為“喝多了酒,身體搖晃,不小心觸碰”。
另據臺灣媒體報道,涉事官員為“李平山,44歲,深圳龍崗街道副書記、維穩及綜治辦主任”。
當地要求涉事人速回
記者昨晚聯系龍崗街道辦,經證實,該街道辦確有副書記名為“李平山”,其參加了龍崗區一個多部門聯合赴臺經貿考察,涉及轉型升級、城市更新等工作。19日啟程,預計26日返程,日前人在臺灣。
據該街道辦一名官員表示,街道已與上級通報輿論情況,并在聯系李平山,“但他人在臺灣,不確定媒體所報道事件是否屬實”。據其介紹,涉事官員平日“斯文穩重”。
昨晚8時30分,記者撥通李平山手機,告知采訪意圖后,對方只說“現在不方便,回來再聯系”,通訊即告中斷。
昨日9時45分,龍崗區政府新聞辦官微@龍崗發布對此事作出回應。微博寫道:“#熱點回應#我們關注到網絡反映的李姓官員涉嫌在臺猥褻一事,已要求涉事人立即返回說明情況,同時通過有關方面了解情況,待情況了解清楚之后,即迅速作出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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