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素麗兒”奶粉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昨日蘇州當地警方透露信息顯示:涉案方璽樂麗兒進出口(蘇州)有限公司涉嫌把“美素麗兒”奶粉用同品牌系列的歐標奶粉替換成國標,導致不符合中國標準,主要是蛋白質指標不達標,具體流向和詳細批次還在偵查。
昨天,“美素麗兒”總公司瑞士璽樂集團在官網答復公眾部分疑問,稱造假是代理商個人行為。
問題奶粉不符合中國標準
“美素麗兒”曾在家長眼里是進口自荷蘭的優質洋奶粉,上周卻曝出非法罐裝摻雜過期奶粉,涂改生產日期等問題,目前消費者的退貨和賠償事宜都還未提及(本報連續報道)。
據蘇州新聞網報道,昨日,當地公安部門透露的信息顯示,根據瑞士璽樂集團聲明及犯罪嫌疑人牟駿的供述,涉嫌將歐標替換成國標的嬰幼兒奶粉,來源系同品牌系列歐標嬰幼兒奶粉,符合歐洲標準,但不符合中國標準,主要是蛋白質指標不達標。改標具體行為發生在2012年2月至11月。對于改標奶粉的具體流向和詳細批次還在偵查中,有關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將會在第一時間公布。此外,疑犯在非法生產期間,其涉嫌走私的奶粉來源復雜,尚在調查中。
涉事公司被責令停止經營
鑒于案情出現新進展,江蘇、蘇州和園區等各級食安辦已成立專門工作協調小組。省有關部門已組織對市場上流通的璽樂美素麗兒(天賦美素)奶粉(已公布的合格批次奶粉除外)全批次檢測,并盡快公布檢測結果;園區有關部門已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經營,并由執法人員駐點監管。園區食安辦開設了專門網站(
http://spaq.sipac.gov.cn),接受消費者的咨詢投訴。
■追問
1“美素麗兒”是荷蘭進口還是國產?
總公司和生產商說法矛盾
昨天,璽樂集團在答公眾問中堅稱,所有奶粉完全產自荷蘭,100%使用荷蘭牛奶。
對“美素麗兒”的生產方,璽樂明確指出,是荷蘭皇家菲仕蘭坎皮納公司根據璽樂集團的配方,專門為璽樂集團在荷蘭生產的產品,所有衛生證書及官方文件都能證明。奶粉進入中國均經過了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的嚴格質量檢驗,符合中國安全標準,蛋白質含量還高于歐洲標準。并且“美素麗兒”是2012年4月之前曾用的中文名字,現也稱為“天賦美素”。
蘇州工業園區食安辦也公布稱“美素麗兒”是荷蘭菲仕蘭坎皮納公司生產。
出人意料的是,被稱為生產方的荷蘭皇家菲仕蘭坎皮納公司卻矢口否認。該公司新聞發言人此前回復給央視駐歐洲記者書面采訪郵件中明確表示:“美素麗兒”奶粉不是他們公司生產的,生產的是“美素佳兒”。因此“美素麗兒”的“出生地”依然是個謎。
2問題奶粉到底有沒有流入市場?
查封同批號奶粉市場有售
蘇州工業園區食安辦副主任郎菊明在此前發布會上介紹,璽樂麗兒公司從2012年2月到11月購入未獲得進口食品證書的歐標嬰幼兒奶粉,重新噴碼并私印外包裝盒,篡改為已獲得進口食品衛生證書的天賦美素奶粉批號,生產出問題奶粉約24.6噸,“由于查處及時,問題奶粉未流入市場”。此后他又有說法是,嫌疑人把問題奶粉批次、批號和銷售去向已銷毀查實不了,不能草率披露和召回。
蘇州工業園區工商局調研員呂述村則稱,檢測奶粉沒有發現有害成分,不符合中國的標準,但符合歐洲的標準。
但據央視昨天披露,今年春節后在市場上隨意買到了一盒“美素麗兒”奶粉,顯示生產日期是2012年的9月3日,生產批號36440475,這與在查封現場的奶粉生產批號完全一樣。此外還有一款批號為35288375,也出現在查封現場。
有人士認為,以上情況意味著蘇州工業園區食安辦副主任郎菊明“問題奶粉未流入市場”的說法矛盾。
3誰才是“美素麗兒”中國總代理?
自稱總代理只是分銷商?
此前各方報道都指出,璽樂麗兒進出口(蘇州)有限公司是瑞士璽樂集團在中國的授權總代理,該公司由臺灣宏全盛公司和蘇州美銓公司共同投資設立。在該公司網站及各種宣傳中,記者也看到璽樂麗兒進出口(蘇州)有限公司稱其系璽樂在華總代理,其全資子公司上海璽樂美素實業有限公司負責總經銷和市場運營。
但昨天,璽樂集團卻稱,臺灣宏全盛公司是璽樂集團天賦美素產品在中國的總代理,負責在中國聯系分銷商,把產品銷售到客戶及消費者手中,稱蘇州公司只是“一家分銷商”,目前中國總代理宏全盛公司對分銷商進行了更嚴格篩查。如果是這樣,這意味著,還有其他公司在銷售著“美素麗兒”奶粉,渠道更為復雜。
對此,本報將進一步追蹤。
■回應
總公司:造假事件系個人行為
稱截至目前“沒有從相關機構接到指示采取進一步行動”
已被刑拘的璽樂麗兒進出口(蘇州)有限公司負責人牟駿,在接受央視采訪時爆出猛料:走私奶粉是由投資方臺灣宏全盛公司安排并提供的,瑞士璽樂集團和荷蘭菲仕蘭坎皮納公司對其造假行為也并非一無所知。
3月29日,璽樂集團首次發聲明,表示已對所有在華分銷商開展全面調查,沒有監測到在中國有產品質量和安全相關的問題。
昨天,瑞士璽樂集團再次在網上掛出對事件的“答公眾問”,表示早在去年12月就得知蘇州分銷商因涉嫌非法改裝奶粉被監管部門調查,集團也立刻行動,與監管部門緊密合作調查。璽樂還稱,任何公司都無權在中國生產或改裝產品,蘇州造假事件是“圍繞個人的行為”,相關人員已經第一時間被撤換。璽樂集團未提出退貨方案,稱截至目前“沒有從相關機構接到指示采取進一步行動”。
昨晚,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消協副會長劉俊海教授認為,瑞士璽樂集團作為授權方,與蘇州璽樂麗兒公司簽了協議,就要負起監管責任。但它對公司改換包裝卻仍對外宣稱是荷蘭原裝進口,就是縱容和默認,即使璽樂集團推脫是代理商的“個人行為”,即使是不知情,也應承擔監管不力、疏于管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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