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機場安檢流程,謊稱行李內藏有炸彈。記者昨天獲悉,陳某被機場警方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10天。
9月25日下午,北京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國內安檢現場秩序井然,旅客陳某與妻子兩人自巴黎探親回國,從北京轉機回西安。在接受安全檢查時,由于相機包內數碼相機等含鋰電池的電子設備較多,安檢員要求陳某將包內相機、鏡頭等物品拿出來進行二次安檢。陳某不耐煩地拉開背包拿出相機遞給安檢員,并大聲說:“我包里有炸彈!”
聽聞此言,安檢員立即報警并啟動應急預案,關閉安檢通道、疏散周邊旅客。巡邏民警迅速到場將該男子控制,特警防爆隊員及防爆犬對該旅客及其同行人的全部行李進行了重新防爆安檢,排除了爆炸物嫌疑。
民警隨后依法將陳某口頭傳喚至東航站區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旅客陳某承認自己并沒有攜帶炸彈,只是因剛剛結束十幾個小時的國際長途旅行,情緒比較煩躁,加之安檢程序繁瑣,才一時沖動說出包內有炸彈的氣話。“我也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陳某在派出所后悔地說。
根據規定,機場警方對陳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