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8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紐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勞拉-泰勒·斯韋恩(Laura Taylor Swain)當地時間周一判決雅虎獲得泰國和尼日利亞網絡欺詐犯罪分子6.1億美元賠償。雅虎可以通過互聯網記錄識別被告的身份。
雅虎2008年起訴數名“身份不明的被告”在欺詐活動中使用其公司名和標識。雅虎訴稱,在2006年12月份至2009年5月份期間,被告通過其電子郵件系統發送了逾1160萬封欺詐性彩票中獎電子郵件。法院判決雅虎可獲得每封郵件50美元的賠償,總額為5.83億美元。被告侵犯雅虎商標權應當賠償2700萬美元。另外,被告還需賠償雅虎的律師費。
但是,雅虎真正拿到這筆錢的希望相當渺茫。包括泰國人、尼日利亞人、一個尼日利亞組織、一個中國臺灣地區組織在內的被告均未理睬雅虎的訴訟。尼日利亞是著名的電子郵件欺詐犯罪活動天堂。
斯韋恩稱,間接證據足以支持“被告是團伙作案”的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