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甘肅慶陽市寧縣米橋鄉部分農民在基本農田內種植的小麥被推倒,政府要求種蘋果樹。部分農民稱,他們不同意種果樹,鄉里也沒按規定給予補償。寧縣果業局稱,“果業”與“基本農田”沒區別;寧縣國土局承認,占用基本農田種果樹不妥。
推掉麥苗強種果樹
每年11月下旬,小麥會進入冬眠期,麥苗大概有10公分左右。日前,寧縣米橋鄉村民說,11月中旬,米橋鄉和村里派人用旋耕機將他們種的小麥推掉了,并要求村民種蘋果樹。村民們稱不愿意種蘋果樹,因為這些地里種植的小麥是他們一年的口糧保障。
據了解,米橋鄉人多地少,公路兩旁300米開外南北臨溝,平整地塊很少,人均不足兩畝地。蘋果樹從種植到掛果最少要3年。
據米橋鄉鄉長王天俊介紹,對于種植蘋果樹的村民,當地政府給予每畝200元的補貼,“都發放到位了”。組織村民統一種植蘋果樹開始于2005年,補貼工作是從三年前開始的。對此說法,大多數接受采訪的村民均稱沒拿到過這筆補貼,這兩年的口糧都是自己想方設法解決的。
不懂技術不斷補種
最讓村民們頭疼的是沒種過蘋果,也沒有技術員提供指導,種下的蘋果樹很難成活。有的村民現已是種第三茬蘋果樹了,以前種的都凍死了。據了解,從2005年米橋鄉開始改種蘋果樹到現在,果樹仍未進入掛果期,大多數蘋果樹種植進入了死了就補、補了又死的惡性循環。米橋鄉政府提供的“果樹新栽任務分解表”和“果樹補植任務分解表”顯示,在全鄉14個行政村中,七八個村都參與了栽植,全鄉今年要補植的蘋果樹就有1070畝。
對于村民不滿意種蘋果樹的說法,王鄉長稱,事前都經過了村民的同意,并簽訂了栽植管護合同,“家家戶戶都簽訂了”。
《寧縣2011年秋季蘋果樹栽植花名表》顯示,米橋鄉常邑村村民趙金財“地里栽植面積是3畝,共計201株”。趙金財說,他連通知都沒有收到過,更別提簽什么合同了。其他村民也多稱沒簽訂過合同。
違反基本農田條例
在米橋鄉公路沿線10公里范圍內的孟家村、高倉村、宋家村、常邑村等多個村莊都種上了蘋果樹。《寧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顯示,米橋鄉公路沿線種蘋果樹的地方,幾乎都屬于基本農田;我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對此,寧縣果業局副局長王鴻賢說,“蘋果也是農產品”,“基本農田”與“果業”沒什么區別。
寧縣國土局副局長趙力田承認,當地占用基本農田來種蘋果樹的做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