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溫州市各大律師事務所收到以溫州市司法局、溫州市律師協會名義發來的《關于加強“7·23”動車事故法律處置報告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所有接到尋求法律幫助要求的律師所和律師,在第一時間向市局律管處和律師協會報告,不得擅自解答與處置”。該通知被媒體曝光后,溫州市司法局和律協28日發表聲明,司法局稱律協擅自署該局之名;律協稱本意是為避免律師出差錯,并致歉。
這份《緊急通知》稱,隨著救援的結束,動車事故部分傷亡旅客及家屬有可能向溫州市律師尋求法律幫助。“7·23”動車事故屬于重大敏感事件,事關社會穩定,所有接到尋求法律幫助要求的律師所和律師,應按《浙江省律師行業重大、敏感事件呈報處置規定》,在第一時間向市局律管處和律師協會報告,不得擅自解答與處置。
28日,溫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稱,律所要求不得接受記者采訪和“7·23”動車事故有關家屬的咨詢,但來律所咨詢的事故受害者家屬很少。
28日,此事被媒體曝光后,溫州市司法局和溫州市律師協會就《緊急通知》發布了聲明。溫州市司法局在聲明中稱,由于對律協監管不力,導致其未經司法局同意,擅自以和該局聯合署名的方式在律師事務所內勤QQ群上發布通知,對此他們深表歉意。
溫州市律協在聲明中稱,“7·23”動車事故發生后,溫州市部分律師應市慈善總會等組織要求,自發開展了法律援助活動。鑒于“7·23”事故的賠償及相關法律問題的復雜性,為避免律師在提供法律援助過程中出現差錯,律協決定組織多名資深專業律師成立指導組,對此類法律事務處理進行統一指導,以提供更高質量的法律服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故在《通知》中指出“不得擅自解答與處置”,并無干預律師正常辦案之意,但因措辭不夠嚴謹,導致公眾一定程度的誤解和誤讀,溫州市律協表示真誠的歉意。溫州市律協同時對因擅自加署溫州市司法局之名給該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