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29日晚間發布北京房價調控目標,與此前其他城市調控目標不同的是,北京首次提出要今年要"降"房價,并且沒有參照此前被普遍沿用的GDP與人均收入增幅。
北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知》指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能力明顯提高;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2010年相比穩中有降。
新建普通商品房要降價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陳國強29日晚間向網易財經表示,北京房價調控目標的新意是,沒有簡單地沿用GDP和人均收入增幅作為指標。相比其他城市,顯示出了更積極的姿態。
陳國強分析,新出臺的北京房價調控措施對保障房和商品房市場"分類管理,一穩一降"。穩的是保障房價格,降的是新建普通商品房價格,并且對價格上漲過快的區域和項目嚴格調控,促使房價回落到合理區間。
陳國強參加了今日下午北京市政府舉辦的房價控制目標座談會,據他介紹,會上并沒有提到降幅應該是多少。
"北京降房價的壓力還是很大的。從新國八條到京十五條,已經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措施,最大力度地抑制投資性需求,同時加大保障房、普通商品房供應,做到穩中有降。"陳國強表示。
2月份,北京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同比上漲8.4%,環比升0.5%。不過,3月前期,新建商品房成交量下挫,價格隨后也出現松動。上周末,網易財經編輯在位于西四環的中海九號看到,將于4月初開盤的該項目,目前均價為32000元/平米,但項目銷售人員告之,此前項目的預期價位為37000元/平米。
對于北京版方案中沒有提到的高端住宅房價,陳國強表示,可以通過信貸、稅收、差別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的手段來控制高端住宅市場的價格變化。
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被普遍遺忘
繼上海版調控目標昨日出臺之后,北京、深圳、廣州房價調控目標于今日悉數而出。在迄今所有出臺房價調控目標的城市中,只有北京明確提到了降房價。
備受關注的一線城市房價調控目標3月末集中出爐,除北京外,其他城市房價今年將繼續上漲,并未給買不起房的人們太多驚喜。
北京住建委主任隋振江29日透露,北京房價調控目標綜合考慮北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支付能力。按照隋振江的說法,GDP并沒有成為北京房價調控目標的參照,而是首次提出了綜合考慮"支付能力"。
同樣是29日,深圳版方案公布,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漲幅低于我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此前,深圳市委定調今年GDP和人均收入增幅約為10%。
廣州版調控目標也于29日公布,房價漲幅要低于GDP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的增幅。
此前,二三線城市房價調控目標頻出,大城市始終按兵不動。3月28日,上海終于按捺不住,率先表示2011年房價漲幅要低于GDP增速和人均收入增幅。上海今年GDP和人均收入擬增長8%左右。
上海方案一出,便引來各方質疑。"居民收入增長10%與房價增長10%完全是兩個概念。"財經評論員馬光遠表示,根據2010年的統計數據,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2000元左右,增長10%即增長3200元;而上海2010年平均每套房價格為260萬元,增長10%意味著增長26萬元。
2011年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指出,今年各城市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但是,控制漲幅成為各地出臺今年房價調控目標的首選。北京之前,無一城市提"降房價"。各城市均是以GDP和人均收入增幅為參照,"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被遺忘。
按照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的研究,房價收入比應該是用來衡量房價是否處于居民收入能支撐范圍的重要指標。雖然近年城鎮居民收入明顯提高,但北上廣深等典型城市近10年的房價收入比基本保持逐年上升(除了2008年金融危機時期)。造成房價收入比上升的根源就是典型城市房價過快上漲。
通知全文: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要求,經市政府研究并聽取社會意見,現將2011年度本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公布如下: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能力明顯提高;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2010年相比穩中有降。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本市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實現調控目標。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