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6年,我剛畢業,那件事我不愿再想起,無奈今天看到一篇中介的故事,又想起來了。
那年畢業時,我才知道找房子光中介費就要一個月的房費,“我愛我家”對學生打7折,我還多跑了幾家門店。舍友說,找中介太貴了,據說有一種高命中的方法,你寫上求租的紙條,貼到你希望租住的小區去,“記著,要寫本人干凈而安 靜”。于是我實施了這個方法,還記得那個下午,一開始不太好意思的我貼完幾個小區,還稍稍有點成就感。
后來證明這種方法不靠譜,沒人打電話來;除了一個女孩,她也要租房,問我是不是有房出租?
于是只能在網上海搜,反正80%信息都是中介的,價錢便宜點的,都會有大的缺陷,西曬呀,離馬路近呀,頂層呀,或者房子的破舊程度不舒適性都會超過我想象,而貴一些的,我又不太愿意去看,就這樣又看了幾套房,越來越覺得“走進社會”是多么的不易。
這時有一天,我看到一個理想小區不太貴的房子,立即打電話,中介是一個溫柔的女聲,她說,“這房子是才出來的,裝修特好,都是木地板,房子很新,里面家具店店齊全。房主可能不是特別了解行情,所以價低了一點。”我也想快些看房,但想起來下午有點事,我想約明天,她說怕給別人搶了去,還是快些好。我說好吧。
說實話,用“滿臉橫肉”來形容這位女中介并不過份,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我多一點點社會經驗,就不會被騙。進房子之前,她先讓我簽了一個看房協議,意思就是通過她看房了,就得通過她租之類的,我沒細看,想簽就簽了吧,還能怎樣,我又沒掏錢。隨后她說,“這個房主不太喜歡生人打擾,所以你先別說我們是中介,就說我們是通過看信息自己找來的。”唉,這么明顯的局,我當時卻只因看房心切,迷迷糊糊的先進去了。
房主接待了我們,還給我們介紹房子,他確實在電線桿上貼了他要轉租的欣喜。我對房子也算比較滿意,中介趁機說,既然大家都覺得合適,就把這個事情定下來吧。房主說,“呵呵,你們是看到我的信息來的嗎?就先交200元定金就行了。”于是我們一拍即合,交了錢,和房主說定了搬過來的時間,就笑呵呵的出門了。
出了門,到樓下,中介就把剛才簽的東西拿出來,說該和她清費用了,1200元,這是優惠過的,因為房租是1600。我說,你只是起到一個介紹信息的作用,該收那種200元的信息費吧。悍婦猛然變了臉,說,這是簽字的。我說但你和房主沒有關系啊。他也說我們是自己找來的。悍婦這時說要給他們店里的人打電話,要過來講理,反正無論從法律講從道理講,我都應該給她1200元,況且她陪著我跑了這么久。那時我真的是學生,好善良的,竟然覺得按程序自己應該交錢。我說,那萬一房主不租給我了,怎么辦?她說,我給你寫個紙條,交了1200,我們匯元絕對幫你找到房子。那時天已經黑了,我也比較害怕,最后給了她1000元錢。
不幸的是,世事無常,房主真的因為其它原因,不能租給我了。他也知道耽誤了我找房子的時間,那時學校催著搬,而我正好要去出差一個月,房主雇了車,先幫我一起把我的東西放到了他的房子里,200元退了我,說他也幫我找房,我自己也留意信息。我覺得雖然被中介騙了,但世界也不是那么的無情。。。
后來,我也拿著那個紙條去匯元了,沒有找到那個悍婦!其它人說有房源就告訴我,就沒下文了。再后來,我還是通過同學找到了物美價廉的房子,在那里一住就是2年,我現在還很感謝那位同學。而那個房產中介似乎已經慢慢消失了,我不確定是不是匯元,我依稀記得有個匯字,有人記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