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花旗銀行在株洲晚報上發布的公告
網易財經4月16日訊 今天網易財經獨家了解到,向開曼群島大法庭申請對太子奶進行清算的為中國花旗銀行有限公司。北京孟之律師事務所律師孟慶源向網易財經表示,國外法院判決的清算不能對國內的太子奶產業直接生效,需要經過中國法院的裁定。
昨天上午,《株洲晚報》廣告部向網易財經證實,3月30日,花旗銀行曾在該報04版的廣告位上刊登了中英文的公告。公告顯示,中國花旗銀行有限公司呈請開曼群島大法院對太子奶進行清算。花旗銀行方面于2010年2月22日向開曼群島大法院提交了呈請,當地法院于4月12日開庭。開曼群島大法院支持了花旗銀行提出的對太子奶進行清算的訴求,并委托了清算人。
開庭兩日后的4月14日,港媒率先曝出,開曼群島大法庭委任香港保華顧問作為太子奶的臨時清盤人,對太子奶國內外的資產進行清算。香港保華顧問隨即證實,對太子奶進行清算的文件已經發出,接收范圍包括太子奶國內外的所有子公司。太子奶方面4月14日晚發聲明稱,“英、美法系的法律不適合中國的法律,對太子奶不構成任何影響。”
據了解,2007年,為推動海外上市,在英聯投資等股東的要求下,太子奶在開曼群島成立海外公司,國內的太子奶產業均納入該海外公司。而此次花旗集團正是從開曼群島的公司入手,申請清算。
對于清算一事,太子奶方面于4月14日晚發公告稱,“湖南太子奶集團及旗下國內各子公司均系依據中國法律設立的中國企業法人,其全部資產均在中國境內,權利義務受中國法律管轄。”而太子奶的托管方高科奶業于此日也公告稱,高科奶業依法取得了太子奶集團的獨家租賃經營權,并有單方面延長租賃期的權利。高科奶業是株洲市人民政府為拯救“太子奶”而依法設立的公司,并與太子奶集團簽訂了資產租賃協議,租賃經營的目的是對太子奶實行保護性經營,逐步使其恢復到正常狀態。清算風波系中國太子食品有限公司(開曼)債權人與其股東之間的法律糾紛,該法院的裁定不影響高科奶業的租賃經營。
太子奶在海外申請對太子奶進行清算并涉及到國內的太子奶產業,就此網易財經咨詢了北京孟之律師事務所律師孟慶源。孟慶源律師表示,這種跨國破產清算手續比較煩瑣,雖然開曼群島大法院委托清算人對太子奶進行破產清算,但太子奶的主要產業在中國內地,受中國內地的法律保護,清算人無權到內地清算太子奶的產業,這涉及到主權問題。對于外國法院的破產裁決,在互惠、有司法協助或國際公約的條件下,還必須經過中國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的裁定,破產清算需要符合中國的《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等法律的規定。孟慶源表示,這涉及到諸多的法律問題,預計執行起來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