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南充市高坪區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要求復合被拒,把女友雙手捆綁強奸后,推入嘉陵江中,導致女子死亡。隨后,該男子被警方抓獲。昨日,記者從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該男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分手男子發微博揚言報復
2012年8月,韓冰與秦青開始談戀愛,其間兩人因瑣事曾有過肢體沖突。2013年7月,秦青去往成都工作,沒過多久,她向韓冰提出分手,并告訴韓冰她已經有了新男朋友。韓冰知道此事后,感到很傷心憤怒。
2013年8月22日,韓冰在微博中發帖,稱“總有一天,我會讓你付出生命的代價,記住,背叛我的人都會付出生命的代價。其實我是一個心狠手辣的人,人心不狠,手不辣,是做不成大事的。”
第二天,韓冰回家后,看到同住一個小區的秦青家有燈光,估計秦青已經回到南充,便準備開始報復。
報復求合被拒殺死前女友
2013年8月23日下午,韓冰聯系秦青,希望與她見面商談兩人感情的事。當晚8點過,韓冰開車接到秦青,在車上,秦青一直對韓冰態度冷漠,讓韓冰更加下定決心要報復秦青。在高坪城區轉了一圈后,韓冰驅車到成南高速公路嘉陵江大橋附近停靠。
隨后,因言語不和,兩人發生了激烈爭吵。韓冰便用車上的兩根繩子,將秦青反綁,與秦青強行發生了性關系。爾后,韓冰待秦青冷靜后,繼續請求,希望與秦青和好,但秦青依然不同意,拒絕和好。
對于秦青始終不愿意和自己再續前緣,韓冰越發生氣,便將被反捆的秦青丟入嘉陵江中,隨后驅車逃離。2013年8月26日早上9點,秦青的尸體被發現,經法醫檢驗鑒定,秦青系溺水身亡。26日當天,韓冰被刑事拘留,9月9日被執行逮捕。
判決法院審理后判處死刑
事情發生后,南充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韓冰進行公訴。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認為,韓冰將已被反捆的秦青,從高速公路橋上推入嘉陵江中,致秦青溺水身亡。韓冰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屬情節惡劣、手段殘忍,應當依法嚴懲。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秦青家人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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