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廣東東莞最大鞋廠—裕元鞋廠幾千名員工因質疑廠方以臨時工標準為工作十多年的員工購買社保,與員工簽訂無效勞動合同等欺瞞行為進行抗議。東莞裕元鞋廠隸屬于臺灣寶成集團,是世界名牌運動鞋的最大的生產基地。該廠從1988年設廠以來,目前已形成多個廠區,員工達6萬多人。廠方負責人表示,員工抗議的問題他們暫時不接受采訪,廠方將在4月14日協同社保、勞動等部門與工人再次協商。(4月6日中國新聞網)
近幾年,某些非公企業勞動關系糾紛不斷,甚至還出現了轟動全國的群體事件。東莞最大鞋廠—裕元鞋廠的幾千工人,因為廠方社保標準過低、與員工簽訂無效勞動合同等欺瞞行為而抗議,為眾多的群體事件又增加了一例。
稍稍分析一下這些群體事件的誘因,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原因是,某些非公有制企業沒有嚴格執行我國的勞動方面的法律規章,缺乏人文關懷。在美國造產品中,勞動力成本占到了總成本的49%,而中國只有12.5%,之所以這么低,很大程度上是中國的非公企業犧牲了員工利益。像裕元鞋廠,為了降低勞動力成本,竟然以臨時工標準為工作十多年的員工購買社保,甚而至于還與員工簽訂無效勞動合同,這是怎樣的一種企業管理?呈現的又是怎樣的一種企業文化?
勞動方面的法律規章,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基本內容,更是企業勞動關系協調穩定、和諧發展的基礎。企業惟有嚴格遵守勞動方面的法律規章,才可以確保企業合法有序運作,將風險降到最低;才可以保障企業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效益;才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規范責任主體行為,保護員工合法權益;才可以激勵員工關愛集體,為單位的發展建功立業。
經濟社會的發展,必須落實科學發展觀,把解決包括勞動關系問題在內的民生問題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和工作重點,解決當前企業單位協調勞動關系機制不夠完善、違法違紀現象仍然比較嚴重的狀況,為構建和諧勞資關系奠定堅實的基礎。某種程度上講,我國現在的勞動關系還顯得有些緊張,有關部門一定要盡快將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關口前移、重心下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規范企業運行,從源頭解決引發勞動糾紛的種種問題。我們期待東莞有關部門迅速介入此事,給鞋廠員工一個說法,別讓血汗工廠肆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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