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評級機構采取的是雙重標準
美國評級機構的雙重標準表現為兩方面:一方面,在美國本土評級時,主要依據被評估公司自身或經美國會計公司發布的財務報告,但是,對于美國以外的企業,除少數進行“自愿評估”(需要付費)外,大多數則依據評級機構的獨立評估。另一方面,對美國本土市場存在的問題經常視而不見,而對他國尤其是美國不喜歡的國家的資本市場動態往往“明察秋毫”。在1995年英國巴林銀行破產的同時,美國銀行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不良投資高達23萬億美元,美國評級機構都不曾降低美國銀行的信譽等級。從“9·11”襲擊,到安然等巨型企業的財務丑聞,到眾多華爾街股票分析師不法行為連續曝光,再到2003年11月摩根大通等華爾街知名銀行的金融欺詐,直至伊拉克戰爭與持續恐怖襲擊威脅等等,美國資本市場遭遇一次又一次沖擊與持續威脅,國際資本紛紛逃離美國,但是美國評級機構都沒有也不打算降低美國的主權評級。
信用評級業在世界各國受到嚴格控制
由于認識到信用評級的特殊性,世界各主要經濟大國如日本、韓國、印度、瑞典、俄羅斯等都主要依靠本國評級機構來維護國內資本市場的安全。各國大力發展本土民族信用評級機構以保護國家利益,對外國評級機構的入境大多持限制態度,即使允許外資進入,也是嚴格限制其控股比例。例如在日本和韓國,美國評級機構的市場占有率沒有超過20%;日本企業評級必須有一家本土評級機構出具評級報告;美國標準普爾在印度的評級機構C R ISIL僅有9.57%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