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精神病協會制定的診斷標準
⑴、常常手腳動個不停或在座位上不停扭動(少年可僅限于主觀上感到坐立不安)()
⑵、要求靜坐時難以靜坐()
⑶、容易受外界刺激而分散注意力()
⑷、在游戲或集體活動時不能耐心地排隊等候上場()
⑸、常常別人問話未完既搶著回答()
⑹、難以按照別人的指示去做事,不是由于違抗行為或未能理解,如不做家務等()
⑺、在做作業或游戲中難以保持注意力()
⑻、常常一件事未做完又換另一件事()
⑼、難以安靜地玩耍()
⑽、經常話多()
⑾、常常打斷或干擾他人活動,如干擾其他兒童的游戲()
⑿、別人和他講話時常似聽非聽()
⒀、常丟失學習或活動要用的物品,如玩具、書、作業本等()
⒁、常常參與危險活動而不考慮后果,如亂跑到街上去而不顧周圍等()
診斷:在7歲以前起病,病史已有半年以上,并具備上述指標8條以上為陽性,即為多動癥。
幾乎所有兒童的正常行為都成了“臨床表現”!
按這幾個量表來判定,“多動癥兒童”豈止是上面提到的患病比例,幾乎所有的兒童都得成為“患兒”吧,這之中當然包括我自己的女兒——毫無疑問,她如果在童年時用這幾張量表來測,每樣都不嚴重,都有一點點,平均各項得分為“1”,那么也得被診斷為“陽性”吧。
那么,哪個兒童不是“患兒”呢?
《疾病發明者》作者對當前醫療界過度診斷、濫用藥物現象給予揭露和批評,稱這種現象是“發明疾病”。其中“多動癥”就是典型的“被發明的病癥”。
他說:“醫生自己經常搞不清楚,因而常常誤用有爭議的診斷輔助工具。連多動癥支持者都估計,被診斷為多動癥的兒童有1/3是診斷模式下的犧牲品。比較各國,也可以發現把多動癥的標簽貼在孩子身上是多么隨便的事。根據研究,巴西兒童有5.8%患多動癥,芬蘭有7.1%,阿聯酋14.9%的孩子患有注意力缺乏癥。怎么會有這樣的差異?誰知道!小孩每天服藥的情況就這樣盲目形成,要對抗的病狀卻十分模糊。‘多動癥兒童’的沉重標簽往往基于醫生的主觀印象;診斷多動行為的某些準則也可以在多數健康兒童的身上找到,例如經常無法專注聆聽他人說話、做作業和組織活動經常有困難、回答問題經常不假思索。這些是癥狀嗎?或者只是令(某些)大人心煩的行為?”[2]
“多動癥診斷量表”,這個事關千百萬兒童命運與健康的東西,它是怎樣產生的,誰制定了它,經過了怎樣的檢驗與論證?如此粗制濫造、愚蠢做作的東西,竟然被當作主要檢查工具給兒童使用。它哪里只是張量表,簡直就是診斷圈套!
三、令人眼花繚亂的“致病原因”
輕率診斷的背后其實隱藏著一個無奈的難堪,這么“普遍”的一個公共疾病,它的形成機理到底是怎樣的,是什么原因導致孩子生病?歷經一百多年的“研究”,解釋越來越多,可到現在誰也說不清。
從現有資料看,有這樣幾種病因說:
第一,輕微腦組織損害——這一點主要圍繞兒童出生方式進行猜測。在剖腹產被廣泛使用前,被認為是出生時腦部受擠壓所致;剖腹產被廣泛使用后,卻又說是因為剖腹產所致。還有的說是母親懷孕期感染、高血壓,或嬰兒期喂奶及其它活動中,腦部受到損害。總之,孕產期、成長期的每一種情況都被猜測為可能,似乎一個人只要“出生”過、經歷過胎兒與嬰兒期,他的腦就要被損害。巧妙的是這些“損害”基本上都是不可測的。
第二,城市環境污染造成的鉛中毒致病——這個原因聽起來有些道理。但這里有幾個疑問:第一個疑問是,一百六十多年前問題被提出來時,城市環境污染問題應該還不存在吧;第二個疑問是,每座城市的兒童都呼吸著相同的空氣,為什么只是一部分人得了病?第三個疑問是,生活在偏遠山村的孩子不得這個病嗎?
第三,遺傳生理因素——這方面有看似很專業的表述,但分析后就可以看到,在沒有獲得充分證據的前提下,以大腦某個微小的生化指標差異來解釋一個病因,這不過是自說自話的猜測。人與人之間本來是有一些生理指標差異的,這很正常;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氣候、環境、心情、年齡、飲食下,許多生理指標都會發生變化。拿不出更有說服力的東西,只好拿雞毛當令箭了。
第四,維生素缺乏、食物過敏、微量元素的缺乏、環境污染、食物添加劑等致病——這類猜測很多,看得讓人發暈。幾乎是當下社會生活中有什么問題,什么問題就成了病因。如果這些因素都可以導致兒童患多動癥,那么剩下的唯一問題就是:以后還有沒有健康兒童了?
第五,家庭或學校的教育因素,使孩子心理受到損傷——這是唯一通過直接觀察,在大量案例的基礎上得出來的,而不是通過猜測得出來的。這個原因最有說服力,可是總被擺到一個最不重要的位置。所有談多動癥的資料都首先試圖說明多動癥的成因是腦部問題,是個生理問題,而教育問題、心理成因只是偶爾被一些資料淡淡提及。
但這個被淡淡提及的原因之下,沒有人能解釋,一個基于教育形成的問題,為什么需要孩子自己服藥治療。近年來離婚數字攀升導致“兒童多動癥”發病率高似已成為一種證據,人們發現,單親家庭的孩子比完整家庭的孩子更容易“得病”——可是父母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心理創傷,吃藥能解決嗎?父母間的爭吵已使孩子的內心傷痕累累,然后孩子又被告知他自己有病,這難道不是雪上加霜嗎?
由著名的諾華藥廠資助的德國《兒科醫學實務》雜志出了一本《注意力缺乏和多動》專刊,里面甚至推斷多動癥是石器時代的遺產。并告訴大家“多動癥在人類早期可能屬于有益的(遺傳決定的)行為工具,在現代社會卻成了缺點,會危害兒童的發展和社會適應性。”[3]——連人類千萬年間保留下來的遺傳特點也變成病了。
四、疾病后果,荒謬的邏輯關系
雖然病因說不清,關于該病的后果倒是總被描述得很清楚,聽起來讓人憂心忡忡。不同的資料都在說,多動癥兒童如不及時治療,大多數人會出現青春期犯罪、自控能力差、沖動、好逸惡勞、貪圖享受等等,形成反社會人格,成年后成為酒精及麻醉劑濫用的高危人群,犯罪率較高。總之,他們的未來都是陰暗的,甚至是罪惡的。
一個疾病最后發展為一個道德問題!
多動癥與反社會人格之間的因果關系是怎樣形成的,“病癥”與“犯罪”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如何推斷出來的,它們之間的轉變機理是什么,沒有人能說明。但是,相關醫療信息都在這樣說。
人的一種情緒可能會影響一些生理指標,同時一些生理上的變化也可能會給人帶來情緒上的一些變化。但生理疾病和人格道德能形成直接的因果關系嗎,我們能說有高血壓或肺氣腫的人最后大部分變成壞蛋嗎?事實是得過腦膜炎、腦瘤、腦萎縮等腦部疾患的人,他們的道德發展和疾病都沒有關系,為什么單單是兒童多動癥就會導致道德變異?
退一步,假如這是真的,童年時期基于遺傳或環境罹患的一種病癥,最后真的轉化為成年后的一種道德面貌,那么患者是否就無需為他成年后的反社會行為負責,因為他自身就是個疾病的受害者。有精神疾患的人殺人不都可以免死嗎?——這樣推下來,一個罪犯只要被證實童年時期有“多動癥”,是否就可以減免刑事責任?
五、為什么被確診的人數越來越多
既然多動癥的致病原因到現在從未有可靠的說法,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讓多動癥確診越來越多呢。難道僅僅是誤診斷嗎?
其實“多動癥”從霍夫曼最早“發現”的一個多世紀以來并未引起人們的特別關注,這種情況直到利他林(哌醋甲酯Methylphenidate,又名:利他林Ritalin)的出現。把利他林的發展史梳理一下,基本就可以明白“病人”越來越多的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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