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處理結果“我們拭目以待”
今年4月初,經濟適用房銷售的消息傳出后,曾是眉縣全縣城最火爆的話題,當地人告訴記者,那段時間,大家見面打招呼問的是:“你的經濟房咋樣了?”
可是,網上的新聞報出之后,反而沒有人議論這件事了。
《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所見,眉縣縣城居民對之前的新聞幾乎無人不曉,賣西瓜的老大爺聽聞經濟適用房,馬上說:“聽人說了,都分給當官的了。”
采訪中,一位女士對記者說:“你去打聽打聽,雖然經濟適用房分下來的時候都是給領導、公務員的,但最后住進去的都是我們這些老百姓,只是我們都是按市場價買的。”
5月19日下午,陜西省建設廳調查組到達眉縣,對引起社會廣泛質疑的經濟適用房項目申購者公示名單一事展開調查。
據報道,此次調查由陜西省建設廳住房保障處牽頭,到達后一直工作到20日凌晨3時,并于20日上午回到西安。
處于輿論漩渦的眉縣建設局感受到了空前的壓力,內部員工告訴記者,這是眉縣建設局“頭一次遇到這種事”。
趙宏告訴記者,之前建設局有個工作不到兩年的小伙子在管檔案資料,這次來了好多媒體,把小伙子嚇壞了,腿都發抖,說話都“不整齊了”,“人家問這個,他答那個”,目前,小伙子已被放假回家休養。
因此,《法治周末》記者此次采訪中,有一些資料眉縣建設局無法向記者提供。
目前,位于眉縣縣城美陽街東側南段的“城市美景”小區確已停工,工地上只有零星的幾個工人在看守。
位于工地旁邊的“城市美景銷售中心”大門緊鎖。周圍居民告訴記者,真正賣房子是在幾十米外的一棟樓的二層———“眉縣經濟適用房‘城市錦園’項目部”,記者看到那里也是大門緊閉。
建設局在給媒體的說明中表示,政府要重新調整設計方案,也會調整名單。
但坊間流傳的說法是:“要調整名單,難啊!”有人認為即使被報道了也“沒意義”。
一位居民說:“這件事怎么處理?現在,我們都等著看呢。
“特權房”之制度解讀
抱團兒的權力趟過制度的河
山東日照、陜西眉縣等地近期出現的公務員低價小區,再次表明保障房在不少地方已經變成了權力房,實際上,這是少數官員在以抱團兒的方式與民爭利。
有評論認為,這樣一種官員集體抱團兒取暖的可怕之處,在于在這樣的與民爭利過程中,權力在“集體正當”的慫恿下,可能催生出的腐敗。
權力房的拔地而起,沖擊了本就薄弱的相關法律防線,但“一旦出現與市場價差距巨大的權力房,相關官員仍可受到紀檢等多方面的問責”,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悖論:公務員應優先買得起房
“現實中的確有很多公務員買不起房,這是事實。但公務員買不起房的比重是否高于社會中等收入者階層?這才是公務員是否應享受特殊政策的關鍵!”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說。
陳淮認為,我國公務員的工資水平已經達到社會中等程度,如果公務員買不起房,這時社會公共政策要解決的,就是如何逐步實現大多數人買得起房的問題,而不應是“公務員優先買得起房”的問題。
建設部、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財政部頒發的關于《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房[1994]761號)第三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并按國家住宅建設標準(不含別墅、高級公寓、外銷住宅)建設的普通住宅。”
這個文件的第四條規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認定的標準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公務員作為沒有實現其真正勞動力價值的中低收入者,現有存量住房,只能按照一種完全不合市場規律的價格,即房改成本價向其出售,其由此取得的產權,也必將受到某些限制。”曾直接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房改工作的柳龍說。
“在現實中,大多數中高級官員的住房感受,顯然與普通百姓的感受有很大差別。在高房價時代,很難看到這些官員有做房奴的壓抑,更看不出有房價飆升帶來的焦慮感。”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李成言表示。
針對官員住房問題,中央和地方曾出臺過一些文件加以規范。1999年8月16日,中央辦公廳頒布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規定,干部的住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為: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70平方米;副處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司(局)級,105平方米;正司(局)級,120平方米。
2005年11月,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廳以上領導干部住房問題的通知》規定,正省級220平方米、副省級190平方米、廳級120平方米。
但這樣的標準也不是“固若金湯”。新華社高級記者楊繼繩曾對北京市的“公務員經濟適用房”作過初步調查,在達官營附近的“廣源居”,一片新建的某機關公務員住宅,局級干部的標準180平方米,遠遠高于1999年中央辦公廳實施方案中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