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以來,重慶的酒駕事故和傷亡人數有明顯下降。”昨天,重慶晚報記者從市交巡警總隊獲悉,從2011年5月1日至今,因為酒駕發生的事故200余起,死亡人數20余人,傷近300人,經濟損失90余萬元。相比往年,各項數據都有明顯下降。渝中區檢察院發布的調查報告也稱,這兩年的醉駕案比例是穩中略降,但醉駕人數起起伏伏。
20%開豪車
昨天,渝中區檢察院發布的調查報告稱,這兩年,該院共受理814名醉駕者涉嫌危險駕駛罪案。第一年,386人,在該院所有刑事案件中占15.76%,數量僅次于毒品案件。第二年,醉駕者428人,排位第三。
檢察官湯濤稱,醉駕者一般是在高檔酒樓吃飯后、在渝中區較場口KTV、酒吧等夜場喝酒后開車,時間大多集中在凌晨。
如果按照醉駕者駕車價值占比劃分:20%是有錢人,開的是奔馳、寶馬、雷克薩斯等豪車,75%開的是幾萬元到20多萬元的普通轎車,5%是騎摩托車。
私企人員多
湯濤稱,醉駕人員中,大多數有職業,要么開私家車,要么開單位的車。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很少。按照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旦有犯罪記錄,要被開除。這部分人為保飯碗,酒后不敢輕易動車。
相比而言,民營企業的人不怕丟飯碗,也不怕醉駕后被單位開除,有的本來就是民營企業主,或者是個體經營戶。
按照從事職業劃分:個體經營戶約占40%,私企人員約占50%,剩余10%是沒有職業的人。
另外,較場口磁器街等娛樂場所和重要道路發案多。
心存三種僥幸
醉駕入刑兩年,為何還是有人貪杯開車?
檢察官稱,根據他們調查的實際情況看,這些人都知道醉駕入刑,但都心存僥幸。僥幸之一,認為自己不會遭查。時間集中在晚上,許多人認為這么晚了,警察都下班了,不會到路上查處。僥幸之二,認為自己駕駛技術好,即使醉駕也不會引發交通事故。僥幸之三,覺得自己不走主干道,走背街小巷就不會被交巡警查到。
檢察官稱,醉酒原因基本是參加朋友聚會、公務應酬、生日或結婚宴會等。
酒后見鬼
聽說南岸區蓮花山公墓有鬼,22歲的小王就想找一天深夜去見見鬼,看看究竟鬼長什么模樣。他將這個想法給兩個朋友說了,兩個朋友欣然應允。
2012年7月6日晚上,他們先在長濱路儲奇門一家歌廳,一邊唱歌一邊喝酒。喝了20多瓶國賓啤酒,到了次日凌晨1時許,小王發話:“走,去見鬼。”
三人騎一輛摩托車,小王搭載兩個朋友從長濱路上了菜園壩長江大橋。
慢慢地,摩托車也像喝了酒,開始偏向路沿。小王身后的朋友意識到危險,提醒小王“開慢點”,小王向左打了一下方向,但很快又向右邊靠。如此反復了三次,第四次終于撞到路沿,3人都被甩了出去。
據查,小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4.2mg/100ml。
小王無證駕車,又是醉駕,并造成一人以上重傷。日前,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8個月。
最貴喜酒
2012年12月9日,是劉某朋友舉辦婚禮的大喜日子。劉某喝了喜酒,還玩了一會兒,以為酒精揮發得差不多了,下午4時許從渝中區上清寺往大溪溝方向行駛,行至大禮堂下穿道時,劉駕駛的現代車和一輛出租車發生擦掛。
劉某沒有停車,擔心自己被查出酒駕,繼續朝前開。前方有車,他越過對向行駛的道路超車時,迎面撞上了一輛白色警車。
由于現代車速度太快,警車被撞得原地180°掉頭,然后與一輛寶馬車相撞。
與此同時,現代轎車也是原地轉向,與一輛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員受傷后搶救無效死亡。交巡警認定劉某負該事故全責。
出事后,劉某逃逸,次日投案自首。經警方組織調解,劉某要賠償死者47萬元。
劉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渝中區檢察院起訴。目前,法院尚未判決。
5倍的費
前晚8點40分左右,渝北區空港大道210過道匝道口,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保稅港區大隊民警何舟駕駛警車巡邏,一輛摩托車追尾,司機摔倒在地上打滾慘叫。何舟拉起手剎,打起雙閃,下車趕緊攙扶受傷司機。
何舟的手還沒伸攏,這名男駕駛員手一擋,連說沒得事。“報個保險,我送你去醫院。”何舟再次伸手攙扶,那男子卻頭一扭,沿著公路狂奔。何舟一邊追趕,一邊喊話。
追出近百米,男子攔下一輛出租車,迅速鉆進車廂,“快開車!快開車!我給你五倍打車費。”的哥見有警車追趕,不敢開車,“哥哥,快開,我是醉駕!”男子焦急,的哥一聽,啪的一聲把車門鎖死。
民警趕來將男子控制。原來,這名叫黃某的男子,在渝北兩路做水果生意,當晚在餐館吃飯喝了5瓶啤酒,偏要開車回去。兩次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分別為120mg/100ml、119mg/100ml,涉嫌構成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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