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峽龍成集團下轄的南陽漢冶特鋼有限公司軋鋼廠(簡稱漢冶軋鋼廠)因工人違規操作造成一名機修工被卷入機器當場死亡。但讓員工想不通的是,廠領導竟將73萬元的死亡賠償金和安監部門的罰款全部分攤在全廠員工身上。
網傳
“分攤說明”引發不滿
昨日,記者在百度西峽吧看到這樣一個帖子:《致全廠員工的一封信》,副標題為軋鋼廠“2·14”工亡事故損失費全員分攤說明”。上面寫道:2月14日,漢冶軋鋼廠機修工王某在檢修機器時,操作工違規操作開動提升皮帶,造成王某被卷入滾筒與提升皮帶之間,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共造成經濟損失76.3227萬元,全廠分攤費用總額為734527元(已減去對軋鋼廠相關責任人的罰款28700元)。經廠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由全廠員工分攤事故損失費,廠長1500元,副廠長每人1200元,正副科干部每人1000元。事故車間每位員工900元,其他車間科室每位員工分攤620元。
“沒見過哪個企業出工亡事故了,買單的卻是工人,難道廠規比國法還大嗎?”“員工上班所得的工資是給企業創造效益中很少的一部分,如今事故還讓員工買單?這就是所謂的員工利益大于天,善待員工?”軋鋼廠上千名員工看到“分攤說明”后,紛紛在網上吐槽發帖,表達對廠里做法的不滿。
記者調查
事故讓員工買單屬實
“照這么算來,鋼廠老板豈不是不承擔任何風險?”一位工人告訴記者,按照廠里的通知,分攤金額已經從2月份開始執行,到7月份所有分攤金額執行完,凡是分攤人員崗位發生調動或人員離職時,車間在造發上月工資時應將其所攤費用一次扣除。
對此,漢冶軋鋼廠負責人許少普告訴記者,這是扣發工資中的獎金,員工有意見很正常;軋鋼廠這樣做依據的是龍成集團2013年安全事故管理總要求:各單位發生安全事故,所產生的醫療費、賠償費、上級安監部門罰款由事故發生單位全額承擔,公司不再賠付。
昨日記者撥打了西峽龍成集團有關負責人張某的電話。據張某講,漢冶軋鋼廠的做法欠妥,并引起了員工的不滿和媒體記者的關注,龍成集團已經責令漢冶軋鋼廠立即糾正這一做法。
監管部門
不合理也不合法
昨日,記者就漢冶軋鋼廠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采訪了南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該局辦公室李主任告訴記者,市安監局還沒有接到西峽縣安監局的相關報告,并稱就此事將向局領導匯報并調查落實,然后給記者一個答復。
李主任同時表示,漢冶軋鋼廠由全體員工分攤事故損失費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關鍵是不合法。分攤事故損失費的員工可以要求單位予以糾正,或者向當地勞動行政監察機構投訴、甚至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稍后,記者撥打了西峽縣安監局執法大隊的辦公電話,一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2月14日漢冶軋鋼廠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機修工死亡屬實。西峽縣安監局已經第一時間向西峽縣政府做了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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