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做石油化工生意的鄒焰焰,自稱中央某高官為自己同學,可以花錢讓正廳級升副省級、副局級升正局級,以此騙得受害人王某600萬元。
昨日記者獲悉,二中院以詐騙罪判處鄒焰焰有期徒刑15年,并認為被害人因此被騙錢財不應返還。被查封的涉案資產,將變賣后依法處理。
幫人“買官”被控騙錢
鄒焰焰現年50歲,開庭時其自稱是一家石油化工公司的法人代表。
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1年間,鄒焰焰伙同劉某(另案處理)虛構能幫助被害人王某,為其朋友分別辦理副省級及副局級職務升遷事宜,以收取辦事費用為名,先后騙取王某共計600萬元。
2011年8月24日,鄒焰焰被警方抓獲,贓款已被其全部揮霍。檢方認為,應當以詐騙罪追究鄒焰焰的刑事責任。
當庭鄒焰焰稱其沒有虛構事實騙取王某的錢款,收取的錢一部分用于辦理請托事項,一部分用于投資房地產,并沒有非法占有,因此不構成詐騙罪。
600萬“買官”雞飛蛋打
法院查明,鄒焰焰所騙取的大部分錢款,均用于以個人名義購置房產、公司日常經營、償還個人債務及澳門賭博所用,其贓款處分行為足以說明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因此,法院認為,鄒焰焰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檢方指控罪名成立。但現有證據僅能證明鄒焰焰向被害人王某虛構事實騙取600萬元,不能證明鄒焰焰與劉某共謀詐騙王某,故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鄒焰焰伙同他人共同實施詐騙予以糾正。
另外,被害人王某意圖通過花錢找關系的違法方式,實現相關人員的職務晉升,因此所涉款項不應返還。目前,鄒焰焰案所涉房產等被查封資產,待變賣后將依法處理。
法院認為,鄒焰焰虛構自己有能力居中買賣國家公職人員職位的犯罪事實,社會影響惡劣,依法不能予以從輕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
相關報道(2012.8.1):局級官員為升遷支付600萬元買官被騙
一男子花錢幫兩個朋友“買官”升遷,沒想到卻遇到了騙子,600萬“辦事費”就這樣打了水漂。今天上午,男子鄒焰焰被檢方指控犯有詐騙罪在二中院受審。據鄒焰焰講,托他辦事升遷的兩個人一個是正廳級、一個是副局級的高官。
意外:京城降雨延誤庭審
由于京城的持續降雨造成早高峰的交通擁堵,法院提押被告人的警車被堵在了路上,上午的庭審也因此被延誤。在二中院的第4法庭,媒體的長槍短炮已經架好。主審法官、陪審員、多家媒體記者、辯護人等十好幾人就這樣坐在法庭里,百無聊賴地苦等了一個小時。
上午10點半,50歲的被告人鄒焰焰終于出現在法庭門口,他身穿號服、手戴鐐銬、腳步蹣跚,身后跟著一名法警。
高官“買官”升遷被騙
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1年間,鄒焰焰伙同他人虛構能幫助被害人王某為其朋友辦理副省級職務升遷及公安部等單位工作調動等事宜,以收取辦事費用為名,先后騙取王某人民幣共計600萬元。2011年8月24日,鄒焰焰被警方抓獲。贓款被鄒焰焰全部揮霍。
“我有異議。”對于檢方的指控,鄒焰焰說,此事是王某主動提出來的。鄒焰焰講,他自己開公司,從事石油化工產品的經營。他和受害人王某是非常好的朋友。大概在2009年的六七月份一次吃飯的機會,王某向他提出有朋友想辦升遷,問他有沒有辦法。
“一共是兩個人。一個是正廳級干部想升副省,在遼寧安排一個職務,另外幫一個大學副局級教授升正局,最好是往公檢法這三個單位。”鄒焰焰講。
據鄒焰焰稱,他是通過一個叫劉軍茂(被另案審理)的人去辦理這些關系。劉軍茂是開汽車修理廠的。劉曾對他講自己認識公安部、政治部的人,能辦理礦產資源的審批和人事升遷,關系很硬,辦得也快,這些都是辦過的,而且價格便宜。“他還說這里面最容易辦的就是人事升遷。”
贓款全被用來買房投資
檢察官問鄒焰焰:“劉軍茂說‘價格便宜’,據你所知社會上的價格是多少錢?”鄒焰焰說,據劉軍茂講社會上買官高的要五六百萬,低的也要兩三百萬左右。
根據鄒焰焰所述,劉軍茂曾交給他兩份紅頭文件,表示職務升遷的事正在進行,他也將這兩份文件拿給王某看過,隨即就被劉軍茂收回。劉軍茂說,紅頭文件只有“關系夠硬”才能拿出來,所以要很快交回去。
隨后,劉軍茂便讓鄒焰焰和王某耐心等候消息。“劉軍茂一直跟我說都安排好,這個那個的,讓我一直等著。”鄒焰焰在法庭上回答公訴人提問的時候,語氣顯得很無辜。
然而根據受害人王某所述,鄒焰焰曾跟他面前吹噓認識很多領導,人脈關系很硬。直到2010年10月,鄒焰焰的手機關機,朋友升遷的事后來也沒辦成。他找到鄒焰焰,鄒焰焰給他打了個欠條后,人就不知所蹤。
而根據劉軍茂的口供,他曾跟鄒焰焰說過自己辦不了這事。但被鄒焰焰當庭斥責是“胡說八道”。
據鄒焰焰交代,600萬中有200萬給了劉軍茂,剩下的錢他在廣東、深圳等地買了六套房產。此案未當庭宣判。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