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初,市民郎先生在世紀聯華顧鄉店內的一家七星連鎖通訊商場花700元買了一部金鵬A5598型手機。“在交納了100元話費后,用了沒幾天便被告知欠費停機。”郎先生告訴記者,去年4月他又先后兩次共繳納了100元話費后決定暫時關機,使用自己另外一部手機。近日,當他看到“吃費”手機的報道后,便準備查詢一下已關機一年的手機話費,“這一查不要緊,這部金鵬手機竟然能在關機的情況下被扣了187元話費,而根據打出的長約五六米的話費詳單顯示,在這一年中,郎先生的手機分別與外地多個號碼進行了通話,而每個號碼‘被吃費’的標準竟然驚人的一致,都是0.1元。”
對于“吃費”手機的扣費流程,王處長用了一個形象的比喻:“手機吃費好比是一個電子小偷,而手機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都為這個電子小偷提供了某種幫助。先是手機的方案商設計了這個電子小偷;手機的生產商對電子小偷進行包裝和偽裝,增值業務服務商(SP)和通信運營商幫助電子小偷完成偷竊行為。一旦用戶觸摸了按鍵,運營商便將消費者的話費扣除掉。哈爾濱手機用戶至少會有600萬,如果一個短信就能將消費者手機里的錢弄走,全市消費者動輒就會有上千萬元的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