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6時40分許,通遼市奈曼旗公安局固日班花派出所接到長春市民馮某報案稱:“今早我在固日班花蘇木風電場西工棚內丟失現金11900元,請公安機關破案。”
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展開調查,據報案人馮某稱,昨天上午其從吉林省長春市來到固日班花蘇木風電場,給工人們發完工資后剩余11900元,晚間在工棚內休息前將剩余的錢用塑料袋包好放進隨身攜帶的背包內,早上4時30分起床后看錢還在,出去轉一圈到5時20分回來后發現11900元錢被盜,隨后選擇報案。
派出所民警對現場出入的工友一一進行詢問,綜合分析各種因素,民警認為錢被盜的可能性較小,民警再次提醒馮某是否忘記了錢放的地方,馮某都說自己記得很清楚,不可能忘記。細心的民警也并不排除被盜可能,于是在對現場進行保護的同時,將情況報告給了旗公安局刑警大隊,刑警隊偵查員到達現場后對工棚進行了耐心細致的勘驗,也并未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于是民警開始在工棚內部及周邊仔細查找。當民警在工棚角落將一個塑料桶提起時,一個黑色的塑料袋出現在所有人的面前,民警打開塑料袋,里面整整齊齊的疊放著一捆人民幣,數清楚正好是11900元。眼前的景象也使得馮某驚訝不已,當民警把錢遞還給馮某時。馮某手捧著“失而復得”的11900元現金,呆了半晌,隨后抓住民警的手激動地連聲感謝。
馮某說,自己可能忘記了放錢的地方,總以為是放到背包里了,早上看到背包里有東西就以為是自己放好的錢,幸好民警幫自己及時找到,不然錢丟了自己都不知道。錢雖然找到了,但民警還是不忘提醒馮某,千萬要看管好自己的貴重財物,身邊也盡量少帶大額現金,以免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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