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電微博用戶“@大頭妹小鳴鳴”發帖反映,一與其發生糾紛且態度蠻橫的女子聲稱身份證住址是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日凌晨發布微博稱該院工作人員中,沒有帖中提及的女子。但調查顯示,該女子出示的路牌的確是法院的。
微博全文如下:
對“@大頭妹小鳴鳴”發帖反映問題的回應
針對微博用戶“@大頭妹小鳴鳴”發帖反映,一與其發生糾紛且態度蠻橫的女子聲稱身份證住址是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表示,我院對此高度重視,立即予以調查。
經對“@大頭妹小鳴鳴”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種信息比對,我院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
最高人民法院歡迎新聞媒體和廣大網友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言行進行監督,同時,對冒充法院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損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網友卻不買賬,稱不是工作人員但也可能是工作人員家屬啊。
此前報道:北京一女子停車場撞人亮法院車牌拒絕道歉
光明網訊4月10日,網友大頭小鳴鳴微博上稱“一張地址是“東交民巷27號”的身份證造就了一個在停車場可以隨便倒車撞人,踢車咆哮,狂妄的在警察面前說自己身份特殊的女子!這個女人蠻橫無理,帶著外籍丈夫隨意踢打我的車,并且威脅我她是法院的人!法院姐,你為何這么狂?”
據微博中描述,這位網友帶孩子去打疫苗,網友的父親在停車場被該女子倒車撞上,當保安上去制止時,該女子下車直接對網友進行撕扯打罵,當網友報警后,警察到來后先是稱自己的外國老公不懂中文,其后亮出車牌”東交民巷27號”表明自己身份特殊,語言中有威脅之意。在警察公正的執法后被迫道歉,但仍以一句I'msorry.而非中文道歉。在民警執法過程中,該女子反復表示“我身份特殊,有本事起訴我啊”
據調查,東交民巷車牌屬于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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