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網絡上流傳的一段名為“找到感覺了”的飆車視頻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司機駕駛一輛尚酷在山路上瘋狂飆車,完全不顧車上乘客和自身的生命安全,在自認為剛剛找到“感覺”的時候,直接側滑沖出路面導致了翻車的嚴重事故,視頻正是因司機的最后那句“找到感覺了”而得名,而在旁觀者眼中,司機的行為又一次詮釋了那句網絡名言——“不作就不會死”。
這段視頻全長1分45秒,全程記錄的都是這名司機駕駛尚酷在山路上狂飆的過程,副駕駛席上應該是司機的朋友,路上的車輛不多,但偶爾也會有迎面駛來的社會車輛,由于司機采取了非常激烈的駕駛方式,所以我們在視頻中能夠聽到幾乎每個彎道都伴有輪胎的嘶叫聲,兩人在駕車過程中還不時交流幾句,在視頻的1分31秒,正當二人得意洋洋地認為已經開始找到劈彎兒的感覺時,在一個右彎由于車速過快,車輛出現了明顯的推頭現象,直接側滑從道路的左側沖了出去,導致了嚴重的翻車事故。
事故分析
從駕駛的角度來看,有過山路駕駛經驗的朋友們都知道像尚酷這種前驅車在彎道中肯定會存在轉向不足的現象,就是我們俗稱的“推頭”,表現為車輛在彎中的實際轉向角度比前輪的轉動角度要小,也就是前輪出現了向外側的滑動。視頻中由于尚酷的車速過快,推頭現象也就無法避免地被放大化了,所以最終的失控側滑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不作就不會死,這應該是網友們看完視頻后的第一反應,從本質上來說,過快的車速才是導致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客氣地說,尚酷司機明顯帶有逞能性質的魯莽駕駛行為說白了就是一種“作死”行為。拿開放道路當成是賽道,完全不顧及車上人員及其它社會車輛的安全,如此不負責任的極端行為足以令人唾罵。
由于飆車導致的交通事故近幾年在國內不斷發生,相當一部分年輕人迷戀上了電影以及動漫中的飆車特技,甚至幻想自己就是其中的某位車神,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豪車、性能車進入到國內市場,讓這些年輕人有了可以用來飆的“工具”,下面我們就來看幾段很有代表性的由于飆車導致的事故視頻:
義烏保時捷911&寶馬M3飆車
從上面的幾個事例中我們發現了一些共同點,都是豪車、都是年輕人、都是在公共道路上瘋狂飆車、最終都釀成了慘劇,對于自己擁有的性能出色的座駕,相信很多年輕人都做不到心如止水,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真的喜歡競速,賽道和專業場地絕對可以滿足他們的欲望,但放在公共道路上性質可就變了。
飆車“入刑”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該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眾多血淋淋的案例成為醉駕、飆車“入刑”的直接原因。同時,公安部官員也多次表示:違法成本過低,懲處力度不夠,是飆車、酒駕行為屢禁不絕的重要原因。因此,刑法修正案八關于醉駕、飆車的規定應運而生。
我國現行刑法中規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須是行為人造成嚴重過失才給予刑事處罰。這次關于醉駕、飆車等危險行為的定罪,改變了“肇事后再處罰”的方式,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也將用刑法予以處罰。
那么在已經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下,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則是主要的量刑依據,這兩項罪名在定罪方法、相應的刑罰判罰上都有著一系列的區別,后者的刑期顯然要比前者更重,如果是醉駕飆車導致特大事故的則很有可能被檢察機關以后者罪名起訴,我們上面看到的第三個視頻案例就是一個這樣的例子。
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性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珍愛生命遠離飆車
公共道路不是賽車場,我們普通人更不是賽車手或者某某車神,即使你的座駕性能再出色,我們也絕不能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開玩笑!逞能、魯莽的駕駛行為只會為自己招來慘劇,如果真的喜愛競速,勸大家還是去賽道吧,安全駕駛是我們每一個交通參與者必須要牢記的第一準則,心中更要時刻清楚“不作就不會死”這個話糙理兒不糙的簡單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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